“保护音像表演外交会议在北京举行是再合适不过的。”这是2012年6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对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评价。
“北京奥运会为全球奥运反盗版工作树立了榜样。”这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以近乎“零盗版”成就获得国际奥委会的称赞。
“北京版权保护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版权产业在国内遥遥领先。”这是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日前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采访时的评价。他表示,北京作为中国政治文化中心,版权工作必须做出表率。
2002年,王野霏从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调入北京市版权局工作,长期主抓版权保护。正是凭借在推进北京市版权产业发展与打击网络盗版方面的突出贡献,王野霏被评为2011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
十年如一日,在王野霏和同事们的推动下,北京版权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版权产业占GDP12.2%至12.6%,在国内遥遥领先,版权服务、管理、执法水平也处于国内前列,为打造“版权之都”打下了基础。
政府买单,健全版权服务体系
作品版权登记量在国内遥遥领先,是北京版权工作的一大亮点。据统计,截至2012年5月底,北京地区作品版权登记累计237.57余万件,登记数量占全国80%;计算机软件登记累计12.98余万件,登记数量占全国33%。“这主要得益于北京推出了免费登记服务制度。北京拥有国内最健全的版权服务体系,免费为企业提供各种版权服务。”王野霏表示。
据国家版权局统计,北京市政府专门从事版权管理服务的人员占全国一半以上。在北京市版权局,设有两个从事版权行政管理的专业处室,下面还设有两个中心,另外还有版权协会、代理机构等,为企业提供版权登记、保护、贸易等服务。
早在2004年,北京就确立了版权免费服务宗旨。当全国第一家版权免费一站式服务平台在中关村成立时,受到企业的欢迎,社会反映良好。
目前,国内共有4家版权贸易基地,其中的3家落户北京。北京承担全国版权贸易的一半以上,BIBF、版博会等国际重大的版权贸易活动都在北京举办,相关国际组织也都在北京设有机构。为满足市场需求,北京市加大对外服务网络化平台建设投入,信息化水平、技术保护措施遥遥领先。经过10年打造,北京多种版权公众服务、管理平台日趋成熟,在版权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打击盗版,探索版权保护新路
2003年,互联网开始普及,网络成为作品传播主渠道,也对传统版权保护方式提出挑战,现有的版权管理机制已无法适应新的保护需要。据王野霏介绍,面对来自互联网的挑战,北京市版权局较早介入网络版权治理,2005年启动“剑网行动”,着重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查处侵权犯罪。
当时,版权执法界普遍认为打击网络盗版经验不足,在虚拟世界查找侵权人无疑是大海捞针,无从下手。在这一年的全国版权执法会议上,新闻出版总署领导要求北京市版权局带头发言,王野霏详细地介绍了北京市版权局打击网络盗版的做法。第2年,在已有经验的基础上,北京市版权局提出,目前著作权法无法完全解决互联网时代海量授权与使用的矛盾,互联网正版经营之路往哪里走,需要深入研究。同时,北京市版权局开始探索运用现有著作权法来解决网络侵权,并着手解决技术问题。
“2008年,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我国版权保护工作也取得重大转变。”王野霏介绍说,这一届奥运会上,网络直播广泛应用,国际奥委会对网络监管提出很高的要求。北京市版权局开发的北京数字版权保护系统,在这一届奥运会网络版权保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该系统利用互联网主动搜索取证技术、数字水印技术、版权保护激活技术、核径迹防伪技术等,为查处网络盗版提供证据线索,有效遏制了网络盗版的发生。
北京奥运会期间,中国几乎实现了“零盗版”,这一傲人成绩受到国际奥组委的称赞,更是增强了中国打击网络盗版的信心。
狠抓重点,建立正版经营机制
北京奥运会之后,北京市版权局在网络版权保护方面的思路更加清晰,并进一步建立正版流通主渠道,健全网络行为规范,推进行业健康发展。
然而,新的挑战又出现了。2009年,网络UGC资源共享模式出现,进一步助推网络盗版泛滥。视频网站之间互诉成风,行业陷入版权泥潭。为控制这一不良发展势头,王野霏逐一约谈,引导企业向互联网应用方面转变。这一年,北京市版权局的工作重点是探索建立行业发展新秩序,提出集中针对100家大的视频网站进行严格监管的策略。2010年,视频网站自律联盟成立,北京市版权局在著作权法的基础之上主动监管,对行业进行规范。
紧接着,百度文库资源分享模式又引发权利人一浪高过一浪的维权声讨。2010年11月,国家版权局委托北京市版权调查了解百度文库版权纠纷。北京市版权局对百度文库版权纠纷进行了初步调查,结果表明,百度版权纠纷广泛涉及文字、影视、音乐、图片等众多领域,是互联网时代资源分享类网站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北京市版权局一方面积极推动解决矛盾纠纷,一方面着手研究完善制度等长效机制问题。“对北京市版权局而言,百度文库一案,为推动规范资源分享网站的健康发展指明方向。”王野霏指出。
很快,北京市版权局于2011年5月出台《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开始建立网络版权行业规范。指导意见出台以来,通过购买版权方式发展视频服务的经营规模,已经成为网络视频发展的主流模式,2011年,搜狐、乐视、奇艺等视频企业都斥资几亿元购买网络版权。同时,资源分享网站经营模式探索得到认可,百度文库到目前已累计删除用户上传作品320多万部。
在良好的版权环境下,网站和权利人的版权合作也取得重大突破,维护法律能力显著增强,正版销售市场持续向好,权利人投诉趋于缓和,正版经营市场秩序初步建立。
完善机制,打造国际版权之都
“互联网时代一定要用互联网的手段来保护版权。面对科技的飞速发展,法律总是滞后,不能坐等法律完善,政府通过行政手段维护公共利益推动正版经营很重要,一手抓打击盗版,一手抓产业发展,为企业找到一条合法的经营道路,推动版权产业规范发展,是北京市版权局这几年总结出来的经验。”王野霏表示。
如今,北京市版权局版权保护工作正在大跨步前进,《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指导意见》建立网络版权行业规范已初见成效。王野霏指出,虽然目前网络秩序整体好转,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将进一步推进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坚决制止用户经常性违法上传,严格执行“通知移除”规定。另外,将尽快启动版权纠纷调解机制,发起组建首都版权联盟,在版权的授权、交易、应用、保护等方面,打造功能完善、科学合理的产业链和服务体系,推动建立行业规范,维护行业发展秩序,并严厉打击网络恶性侵权行为。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要求,首都要发挥全国文化中心示范作用,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之都,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中心城市。在此指引下,北京市正在全力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的首善之区。“打造‘版权之都’的意义在于在国际交流合作中打造一个高端平台”,王野霏表示,北京市版权工作的持续进步,将促进全国版权服务体系建设,为版权行政部门服务和管理再上新台阶做出有益探索。